名  称: 区卫生健康委 区科技局 区科协关于组织参加天津市第四届“健康科普好声音”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科普演讲及科普展演大赛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296-9885-2023-00119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文  号: 津滨卫疾控〔2023〕71号
主题分类: 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
成文日期: 2023-05-31
发文日期: 2023-06-01
有效性: 有效

有关开发区、泰达街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要求和《天津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方案(2017-2025年)》提出的工作目标,吸引广大健康工作者投身健康科普工作,选拔出一批兼具较高专业水平与健康科普能力的健康传播人员,强化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打造我区慢性病防控宣传品牌项目,按照《市卫生健康委 市科技局 市科协关于印发天津市第四届“健康科普好声音”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科普演讲及科普展演大赛活动方案的通知》(津卫疾控〔2023〕134号)要求,区卫生健康委、区科技局、区科协联合组织我区各有关单位参加此次比赛,具体参赛事宜如下:

一、活动主题

倡导全民健康理念,助力健康天津建设。

二、参赛范围

我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机构、科协组织及其他有关单位中从事健康行业及健康科普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赛事内容

本届大赛分为健康科普演讲和健康科普展演两大类别,同一参赛人员只可报名参加一类比赛。

(一)健康科普演讲

参赛人员围绕“健康科普好声音”大赛主题素材(附件3)自由选题进行演讲,现场可借助PPT、背景音乐、讲解道具等形式辅助演讲,丰富现场效果。演讲内容具有专业性、科普性、可传播性。演讲时间为5分钟。

(二)健康科普展演

参赛人员围绕“健康科普好声音”大赛主题素材(附件3),通过独自或多人进行情景剧表演、现场演示、现场实验等展演形式,传播健康知识和生活方式,提升健康素养。展演内容应具有专业性、科普性、趣味性。展演过程要符合相应操作规范,保证安全性。展演时间限定为5分钟。

四、活动安排

(一)动员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至6月9日(星期五)。

2.报名方式:参赛人员关注“普及健康生活”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见附件2)并回复“大赛报名”, 按照步骤对照滨海新区所在区域获得邮箱地址及报名表,填写“天津市第四届‘健康科普好声音’大赛报名表”(附件1),将报名表(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未通过单位组织的人员,可自行报名参赛。经审核符合参赛条件者,工作人员将回复报名成功相关信息。

3.报名要求:我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至少选派1名人员参加健康科普演讲初赛或至少2人以上参加健康科普展演初赛,科研机构和科协系统至少选派5-10人参加比赛,参赛类别不限。同一参赛人员只可报名参加一类比赛。

(二)上传视频

报名成功的参赛人员结合《“健康科普好声音”大赛素材》(附件3)进行选题,进行健康科普演讲或健康科普展演设计构思并自行录制4-5分钟视频,录制视频统一为AVI或MPG格式,横屏,像素尺寸不低于720*576,并于2023年6月16日(星期五)前上传至报名邮箱。

(三)区级比赛

成立由卫生健康、科学普及等相关领域相关专家组成的区级大赛组委会。

1.区级比赛初赛

区级大赛组委会根据辖区内选手上报健康科普演讲及健康科普展演视频进行初筛,按照评分标准(附件4)进行评审打分。根据报名数量推选出若干健康科普演讲及健康科普展演作品进入区级决赛。                  

2.区级比赛决赛

区级大赛组委会组织进入区级决赛的选手进行现场健康科普演讲及健康科普展演,按照评分标准(附件5)进行评审打分。

按照区级决赛结果,推荐5名优秀科普演讲选手及2名优秀科普展演选手或团队代表我区参加市级比赛,于2023年7月14日(星期五)前,将参加市级比赛选手信息报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奖项设置

区级健康科普演讲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健康科普展演设优胜奖2个。

(五)赛事日程

2023年5-6月,组织动员,参赛人员报名并上传参赛视频;

2023年7月,区级比赛。

五、部门职责

区卫生健康委、区科技局、区科协负责区级比赛的组织领导,动员相关辖区人员参赛;协调区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等相关领域专家成立区级大赛组委会并参与区级比赛评审,并授予相应奖项。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报名参赛者的资格审核和区级比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媒体宣传、区级决赛现场会务等工作。

各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机构、科协组织及其他有关单位负责动员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比赛。

六、相关事项及要求

(一)参赛人员用于参赛的幻灯片、音视频、设备、仪器、道具等相关辅助工具需自行筹备,并在赛前与工作人员联系确认调试、上下场、摆放及播放等事宜,若因未提前沟通或未参加彩排造成的设备不兼容、操作失误、场地限制等影响现场成绩,责任由参赛人员自行承担。

(二)参赛人员演讲或展演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第三方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如报送的演讲或展演内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导致争议、索赔、诉讼等的一切后果,由参赛人员及报送单位自行承担,活动主办、承办方不承但任何相关责任,且有权取消上述参赛人员参赛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所有参赛相关作品及活动现场视频,均视为获得参赛人员及报送单位等相关权利人的同意,主办、承办方可无偿用于网络投票、出版、网络平台展示、公益广告宣传等一切合理用途。

(四)本次活动不需缴纳任何报名费用,最终解释权归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天津市滨海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委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活动操作规程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将在第一时间公布。凡报送作品的单位及作者均被视为同意以上各项规定。

附件:1.天津市第三届“健康科普好声音”大赛报名表

2.“普及健康生活”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3.“健康科普好声音”大赛主题素材

4.区级比赛流程及评分标准

5.市级比赛流程及评分标准


区卫生健康委   区科技局    区科协

2023年5月31日

(联系人:区卫生健康委李老师,电话:022-65369027;

区科技局戴老师,电话:022-66707990;

区科协王老师,电话:022-66896279;

区疾控中心刘老师,电话:022-25213106;

滨海新区报名邮箱:mkk@bhxqcdc.org.cn)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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