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区卫生健康委等3部门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天津市“健康科普好声音”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科普演讲及科普展演大赛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16-9885-2021-00087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文  号: 津滨卫疾控〔2021〕50号
主题分类: 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
成文日期: 2021-05-10
发文日期: 2021-05-11
有效性: 有效

泰达街、有关开发区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区科技局、区科协系统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要求和《天津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方案(2017—2025年)》提出的工作目标,吸引广大健康工作者投身健康科普工作,选拔出一批兼具较高专业水平与健康科普能力的健康传播人员,根据《市卫生健康委 市科技局 市科协关于印发2021年天津市“健康科普好声音”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科普演讲及科普展演大赛活动方案的通知》(津卫疾控〔2021〕164号)要求,现将我区组织参加天津市“健康科普好声音”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科普演讲及科普展演大赛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倡导全民健康理念,助力健康天津建设。

二、参赛范围及数量要求

我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机构、科协组织及其他有关单位中从事健康行业及健康科普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赛事内容

本届大赛分为健康科普演讲和健康科普展演两大类别,同一参赛人员只可报名参加一类比赛。

(一)健康科普演讲

参赛人员围绕“健康科普好声音”大赛主题素材(附件1)自由选题进行演讲,现场可借助PPT、背景音乐、讲解道具等形式辅助演讲,丰富现场效果。演讲内容具有专业性、科普性、可传播性。演讲时间为5分钟。

(二)健康科普展演

参赛人员围绕“健康科普好声音”大赛主题素材(附件1),通过独自或多人进行情景剧表演、现场演示、现场实验等展演形式,传播健康知识和生活方式,提升健康素养。展演内容应具有专业性、科普性、趣味性。展演过程要符合相应操作规范,保证安全性。展演时间限定为5分钟。

四、活动安排

(一)动员及报名

各单位要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本次活动。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星期二)至6月13日(星期日)

2.报名方式:按照属地原则,参赛人员关注“普及健康生活”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见附件2)并回复“大赛报名”,按照步骤对照滨海新区所在区域获得邮箱地址,填写“天津市第二届‘健康科普好声音’大赛报名表”(附件3),并将报名表(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到获取的滨海新区指定邮箱。经审核符合参赛条件者,工作人员将回复报名成功相关信息。

3.报名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至少选派1人参加健康科普演讲、1人或团队参加健康科普展演;科研机构和科协参赛人数不限;同一参赛人员只可报名参加健康科普演讲或健康科普展演比赛,不可同时兼报。

(二)上传视频

报名成功的参赛人员结合《“健康科普好声音”大赛素材》(附件1)进行选题,进行健康科普演讲或健康科普展演设计构思并自行录制4—5分钟视频,录制视频统一为AVI或MPG格式,横屏,像素尺寸不低于720*576,并于2021年6月23日(星期三)前上传至报名邮箱。

(三)区级比赛及奖项设置

区卫生健康委、科技局、科协组织卫生健康、科学普及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区级大赛组委会,组织辖区内选手进行现场健康科普演讲及健康科普展演,并按照评分标准(附件4)进行评审打分。健康科普演讲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健康科普展演设优秀奖2名,以上获奖选手或团队推荐参加市级比赛,于2021年7月20日(星期二)前,将参加市级比赛选手信息报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级大赛流程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4。

(四)市级比赛及奖项设置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21年9月底前,组织决赛参赛者进行比赛,邀请相关专家进行现场评审,并现场颁奖。市级大赛流程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5。

市级健康科普演讲与健康科普展演分别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优秀组织若干。大赛承办单位届时筛选优秀演讲或展演视频,并在“普及健康生活”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上进行宣传推广。部分优秀参赛人员将有机会获得被推荐至国家级相关赛事名额,届时参赛人员及报送单位需配合后续事宜。

(五)赛事日程

2021年4月1日至5月31日,组织动员;

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参赛人员报名并上传参赛视频;

2021年7月1日至7月20日,区级比赛;

2021年9月,市级比赛。

五、部门职责

区卫生健康委、区科技局、区科协负责辖区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辖区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等相关领域专家成立区级大赛组委会,动员相关辖区人员参赛,举办区级大赛并授予相应奖项。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区级比赛实施工作,包括参赛者资格审核、参赛视频作品的收集整理、评审分数整理、优秀作品上报、具体联络、区级比赛现场会务等工作。

各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机构、科协组织及其他有关单位负责动员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比赛。

六、相关事项及要求

(一)参赛人员用于参赛的幻灯片、音视频、设备、仪器、道具等相关辅助工具需自行筹备,并在赛前与工作人员联系确认调试、上下场、摆放及播放等事宜,若因未提前沟通或未参加彩排造成的设备不兼容、操作失误、场地限制等影响现场成绩,责任由参赛人员自行承担。

(二)参赛人员演讲或展演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第三方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如报送的演讲或展演内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导致争议、索赔、诉讼等的一切后果,由参赛人员及报送单位自行承担,活动主办、承办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且有权取消上述参赛人员参赛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所有参赛相关作品及活动现场视频,均视为获得参赛人员及报送单位等相关权利人的同意,主办、承办方可无偿用于网络投票、出版、网络平台展示、公益广告宣传等一切合理用途。

(四)本次活动不需缴纳任何报名费用,最终解释权归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活动操作规程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在第一时间公布。凡报送作品的单位及作者均被视为同意以上各项规定。

附件:1.“健康科普好声音”大赛主题素材

     2.“普及健康生活”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3.天津市第二届“健康科普好声音”大赛报名表

     4.区级比赛流程及评分标准

     5.市级比赛流程及评分标准


区卫生健康委    区科技局     区科协

2021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方式:区卫生健康委:高振山;电话:65305880;区科技局:戴宗桐;电话:66707990;区科协:宋学姮;电话:66896271;区疾控中心:杨振洪;电话:25694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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