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深化全国文明城区建设工作,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中取得的成果,推动“美丽滨城家园,你我共同缔造”的良好局面,按照区全国文明城区建设总指挥部的安排,《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文明城区检查的通知》今年计划进行两次。上半年检查以实地、入户为主,下半年检查包含实地、材料、入户。请各单位认真对照《滨海新区卫健行业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卫健行业实地检查细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地检查细则》《区卫生服务站实地检查内容》提前做好自查和迎检工作。
一、时间安排
(一)自查时间:2021年3月15日之前。
(二)抽查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4月1日。
二、检查依据
(一)《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20版)》
(二)《滨海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实地考察点位测评标准》
三、检查方式
(一)各单位在3月15日之前完成自查,并将自评情况(附件)由单位行政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将PDF版及电子版上报委创文办邮箱(bhxqwsjbgswm@126.com)。
(二)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打分采用百分制倒扣分,根据得分进行排名。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测评标准进行自查,发现问题认真对照,逐一整改。
(二)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测评标准进行检查,统一标准尺度,检查中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拍照记录。
(三)被检查方要给必要的支持和配合,不能干扰围堵检查人员,对干扰影响检查工作的现象要给与通报批评。
附件:1.滨海新区卫健行业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卫健行业实地检查细则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地检查细则
3.区卫生服务站实地检查内容
2021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蒋竺璇;联系电话:65369639)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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