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区爱卫办关于2025年3月份控烟执法监督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296-9885-2025-00181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文  号: 津滨爱卫办函〔2025〕9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4-14
发文日期: 2025-04-14
有效性: 有效

区爱卫办关于20253月份控烟执法监督情况的通报

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53月份控烟监督执法情况通报如下:

、执法监督情况

(一)关于投诉举报

3月份,高新区、泰达街、新村街、新北街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事项10件次均予以答复,与上月13件次相比环比下降23.08%其他单位未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二)关于监督执法

33家控烟监督执法单位(各开发区、街镇和控烟监督执法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现场监督检查782次,与上月805次相比环比下降2.86%出动执法人员1755人次,与上月1743人次相比环比增长0.69%成功劝阻169人次,与上月204人次相比环比下降17.16%

关于行政处罚

3月份太平镇发生控烟行政处罚事项累计1件次,处罚金额50元。未发生对单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事件。

二、月度执法监督反馈情况

3月份,5个开发区7个部门和21个街镇均报送了月度控烟监督执法情况,但仍有部分单位存在晚报、催报情况,望各单位务必按要求报送控烟工作相关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控烟宣传。4月份是爱国卫生月,各监督执法单位要结合爱卫月活动安排,采取有效的宣传方式,强化对监督执法对象控烟知识的普及,突出公共场所吸烟危害的警示,加强对各类场所经营主体的控烟指导,引导监管对象切实建立起禁烟场所使用烟草制品对员工和现场人员健康影响的意识,不断加强场所控烟管理,主动劝阻违法行为。

(二)强化监督执法。各单位要按照控烟监督执法职责,继续有针对性地开展控烟监督执法工作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劝阻禁烟场所吸烟行为,保持良好的无烟环境;要严格落实《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相关规定,对不听劝阻者给予相应处罚。

附件:1.控烟监督执法单位和职责

           2.滨海新区20253月份控烟监督执法情况汇总

 

区爱卫办

202541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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