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区爱卫办关于滨海新区2024年12月份控烟执法监督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296-9885-2025-00018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文  号: 津滨爱卫办函〔2025〕1号
主题分类: 卫生健康,卫生健康综合监督
成文日期: 2025-01-10
发文日期: 2025-01-13
有效性: 有效

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412月份我区控烟监督执法情况通报如下:

、执法监督情况

(一)关于投诉举报

12月份,区卫生健康委、高新区、泰达街和新北街发生群众投诉举报事项20件次均予以答复,与上月10件次相比环比增长100%其他执法单位未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二)关于监督执法

33家控烟执法监督单位(各开发区、街镇和控烟执法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现场监督检查875次,与上月879次相比环比下降0.46%出动执法人员1809人次,与上月1860人次相比环比下降2.74%成功劝阻211人次,与上月212人次相比环比下降0.47%

关于行政处罚

12月份古林街发生控烟行政处罚事项累计1件次,处罚金额50元。未发生对单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事件。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控烟宣传。临近春节假期各成员单位要继续加大对《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的普法宣传力度,大力倡导社会控烟的法治观念,以法约束不文明行为,不断强化公共场所控烟的文明意识。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教育,广泛普及烟草危害知识,尤其是二手烟、三手烟危害知识,使干部职工和社区群众充分了解烟草对同事、家人尤其是对未成身心健康的影响,大力倡导树立健康生活理念,主动摒弃不良行为习惯,主动尝试培育有益于健康的、个人乐于接受的生活行为方式。

(二)强化监督执法。节假日期间社会交往增多,容易形成人员聚集,在密闭空间内烟草危害尤为严重,各单位要按照控烟监督执法职责,针对性部署安排节假日期间的控烟监督执法工作,重点加强餐饮消费、商贸服务、休闲娱乐、文化旅游、交通站点、运动健身等场所的现场监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劝阻禁烟场所吸烟行为,指导上述重点场所经营方加强控烟管理,保持良好的无烟环境;对不听劝阻者,以及未落实公共场所控烟规定的经营方按照《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附件:1.控烟监督执法单位和职责

           2.滨海新区202412月份控烟监督执法情况汇总

 

区爱卫办

202511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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