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规范诊疗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296-9885-2024-00308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文  号: 津滨卫医政〔2024〕139号
主题分类: 卫生健康,卫生健康综合监督
成文日期: 2024-08-02
发文日期: 2024-08-08
有效性: 有效

各开发区、泰达街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各民营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新区民营医疗机构管理,巩固“民营医院管理年”“规范民营医院发展专项行动”等工作成果,维护良好医疗秩序,规

范诊疗行为,推动新区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安全运行、着力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引导民营医疗机构端正办医理念、强化

内部管理,高效统筹发展和安全,实现民营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实现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民营医疗机构依

法执业规范诊疗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津卫医政〔2024〕239号)要求,区卫生健康委决定开展滨海新区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规范

诊疗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滨海新区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规范诊疗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区卫生健康委

    2024年8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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