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名  称: 区爱卫办关于转发《天津市市级卫生村评审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市级卫生村标准》的通知
索引号: 296-9885-2022-00229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文  号: 津滨爱卫办〔2022〕8号
主题分类: 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
成文日期: 2022-06-28
发文日期: 2022-06-29
有效性: 有效

无障碍语音播报

各涉农街镇爱卫办:

日前,市爱卫办依据全国爱卫办相关文件,研究制定了新周期市级卫生村创建工作安排,印发了《天津市爱卫会关于国家卫生乡镇评审管理实施办法》和《天津市市级卫生村标准》(具体见附件)。为巩固全区创卫工作成果,提高农村地区卫生创建工作水平,请各涉农街镇爱卫办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对照新标准开展自查自改。

根据市爱卫办文件要求,《关于印发〈天津市市级卫生村标准〉和〈天津市市级卫生村考核命名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津爱卫办发〔2009〕61号)和《市爱卫办关于做好下放市级卫生村评审工作的通知》(津爱卫办发〔2016〕23号)同时废止。

附件:1.天津市市级卫生村评审管理办法

2.天津市市级卫生村标准


2022年6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本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