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5月份,各控烟执法监督单位克服疫情防控工作带来的影响,坚持按照控烟条例规定,积极落实部门职责,现将控烟执法监督情况通报如下:
一、控烟执法监督单位和职责
1.区教体局、人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及培训机构的监督执法。
2.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文化、艺术、娱乐场所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监督执法。
3.区教体局负责公共体育场馆的监督执法。
4.区公安局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商场(店)、超市、书店等购物场所的室内营业区域,宾馆、旅店等提供住宿服务场所的室内公共区域的监督执法。
5.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客运公共汽车、长途汽车、电车、出租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船舶等公共交通工具内,以及售票厅、等候室、室内站台等室内区域的监督执法。
6.各开发区、各街镇负责辖区公园、公共浴室、餐饮等场所或者区域的监督执法。
7.区民政局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执法。
8.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机关、团体,控烟条例第六条第十一项规定的区域(控烟条例第六条前十项以外的单位和组织的办公室、会议室、餐厅以及向公众提供金融、邮政、电信和其他公共服务的室内区域),科技馆(宫)等科教场所,少年宫、档案馆、青年宫、运动健身场所或者区域的监督执法。
9.民航、铁路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相关交通工具和售票厅、等候室、室内站台等室内区域的监督执法。
10.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机关及其提供公共服务的室内区域控制吸烟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
二、执法监督情况
(一)投诉举报
5月份,保税区、生态城、卫健委三家单位共接到群众投诉举报8件次,均已答复,较4月份环比增长60%;现场处理投诉5次,较4月份环比增长66.7%。
(二)监督执法
5月份,根据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区文旅局管辖的网吧及歌舞娱乐场所处于暂停营业状态,因此区文旅局未发生执法行为,全区其他31家控烟执法监督单位(各开发区、街镇和控烟执法部门)均持续组织开展了控烟监督执法活动,组织执法人员按职责分工开展现场检查。其中,发生控烟执法1012次,与4月份967次相比,环比增长4.7%;出动执法人员2783人次,与4月份2621人次相比,环比增长6.2%;成功劝阻389人次,与4月份332人次相比,环比增长14.6%;检查中对禁烟区存在吸烟现象的场所制发整改通知文书数2份,目前已整改完毕。
(三)行政处罚
5月份发生控烟行政处罚事项的单位有:卫健委、泰达街、新北街、大沽街、古林街、汉沽街、太平镇、中塘镇,均为对个人处罚,累计11件次,与4月份处罚10件次相比,处罚案件数环比下降10%;处罚金额共计700元,与4月份处罚金额750元相比,环比下降6.7%。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控烟宣传
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控制吸烟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和社区群众充分了解烟草对身心健康的影响,知晓必要的吸烟尤其被动吸烟所产生危害的知识,使公众关注身边潜在的危险因素。同时,通过宣传倡导,大力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开展精神文明教育,促进公众自觉约束及改善不良行为。
(二)强化监督执法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6月份为控烟专项执法月,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突出执法监督重点,持续开展监督巡查,切实严格执法处罚,借助专项活动的开展,利用好法律武器,逐渐营造出公共场所吸烟违法的社会氛围。
附件:滨海新区2022年5月份控烟监督执法情况汇总表
2022年6月14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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