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区卫生健康委关于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增加执业地址的批复
索引号: 16-9885-2021-00019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文  号: 津滨卫医政〔2021〕14号
主题分类: 卫生健康,医疗服务
成文日期: 2021-02-02
发文日期: 2021-02-03
有效性: 有效

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

你单位《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增加执业地址的请示》(塘新港卫〔2020〕11号)收悉,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区域公立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滨政办发〔2020〕1号)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增加执业地址。撤销“大港油田集团港南职工医院”“大港油田港狮职工医院”名称,变更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的医疗机构延伸点。2个医疗机构延伸点的名称分别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南港门诊部和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港狮门诊部。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相关工作流程,有序推进增加执业地址工作,继续为2个医疗机构延伸点区域居民,提供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

特此批复。



2021年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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