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区卫生健康委关于滨海新区海滨街光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设执业地点的批复
索引号: 16-9885-2021-00037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文  号: 津滨卫疾控〔2021〕34号
主题分类: 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
成文日期: 2021-03-17
发文日期: 2021-03-17
有效性: 有效

滨海新区海滨街光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滨海新区海滨街光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设执业地点的请示》(津滨光卫〔2021〕1号)已收悉。按照《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区域公立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滨政办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合理配置和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做好辖区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经研究,原则同意增加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街建设路与礼堂道交口南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街光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二执业地点。

请你中心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执业,进一步改善居民就医环境,为辖区居民提供更好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特此批复。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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