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肿瘤医院乳腺治疗中心搬迁所需医疗设备招标第三方代理机构项目公告 |
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以比选的方式,对购置天津市肿瘤医院乳腺治疗中心医疗设备的第三方代理机构进行确定,现欢迎各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
市肿瘤医院乳腺治疗中心搬迁所需医疗设备招标第三方代理机构项目
二、服务内容
1.负责协助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完成本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
2.负责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及涉及的其它工作。
三、报名资格要求
为确保项目管理工作的科学性、严谨性、公正性、安全性,报名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目录内的单位;
2.熟悉天津市政府采购各项法律法规及规定;
3.具备丰富的第三方项目监管服务经验;
4.具备优质的服务意识及服务水平;
5.项目管理工作必须以机构自身为主体,不得采取分包和转包方式委托其他机构;
6.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3年4月23日-4月27日;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泰大厦2114;
方式:现场领取。
五、提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招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10:00(北京时间)
招标时间:2023年4月28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泰大厦211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为确保本项目的科学性、严谨性、公正性、安全性,报名单位获取比选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资质,提供在天津政府采购网上的备案证明文件或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具有中国国际招标网代理机构资质,提供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的备案证明文件或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2023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报名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报名单位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报名单位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报名单位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须提供非联合体比选声明函。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 王老师、崔老师
联系电话:022-65369058、65369022
2023年4月23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43
联系方式:022-65305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