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李爱芹) |
李爱芹:身份证号码:370983XXXXXXXX3743:
经我委复核,2021年1月13日我委向你公告送达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津滨卫医罚[2020]032号)存在错误。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决定撤销已作出并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津滨卫医罚[2020]032号)和《催告书》(津滨卫医催[2021]008号),并对本案重新调查处理。
现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用其他方式(直接送达、邮寄送达)送达,本机关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津滨卫医撤[2022]001号)。你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22-65305850;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迎宾大道与安阳道交口滨海国泰大厦2211室 )
特此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5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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