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多种形式用工人员招聘公告 |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多种形式用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办发〔2018〕78号),参照《滨海新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津滨卫人〔2018〕18号)的有关规定,为满足我中心用人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嘉顺路575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承担疾病监测、疾病防治研究、疾病预防与控制、卫生检验监测与卫生学评价、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卫生防疫培训与技术指导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须于报考前取得毕业证)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含毕业2年内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且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天津市滨海新区户籍;
(2)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要求的毕业证;
(5)40周岁及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22日;
(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类别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肢体残疾,调整视力正常,调整听力正常,上肢正常,能够独立行走;
(7)能够操作WPS软件;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将于2020年12月22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http://wjw.tjbh.gov.cn/)和天津市滨海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bhxqjk)发布。招聘岗位及数量详见附件《天津市滨海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计划表》。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等环节工作,均在中心综合办公室(人事)现场进行。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2月28日(周一)至2020年12月31日(周四)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嘉顺路575号中心4楼综合办公室(人事)。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时现场填写);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5.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6.社保中心打印的缴费记录证明;
7.《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8.报名现场进行学历验证。请报考人员提前确认本人学信网可顺畅登录。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填报,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立刻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时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心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面试
本次面试工作由我单位自行组织。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面试题目由中心自行命制。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于天津市滨海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bhxqjk)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成立面试考官组,每个面试考官组由5名考官组成,其中设主考官1名。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每位考官依据各项测评要素打分。保留主考官各项要素分数。其他考官打分后,在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应聘人员每项要素得分的平均分即为本项要素最终得分,所有要素得分之和为应聘人员的面试得分,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相关信息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滨海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bhxqjk)发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由我中心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聘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2.考察工作由我中心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需要回避以及招聘方案中明确的相关事项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对不宜聘用为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七、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http://wjw.tjbh.gov.cn/)和天津市滨海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bhxqjk)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应于公示到期之日起一周内到中心报到。未经中心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中心合同制人员管理,由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八、递补
面试结束以后的各个环节工作中因对本人作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因个人原因出现拟聘用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依据相关防疫要求执行,接受体温测量,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考试。对故意隐瞒病情、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如遇不可控的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调整的,将另行通知。招聘工作未尽事宜,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2-2589274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监督电话:022-66360027;
附件:天津市滨海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计划表
天津市滨海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2月22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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