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日期: 2021-05-08 16:15      来源: 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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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医院事业发展和人员需求实际情况,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以下简称“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5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一般事业编人员)》。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含2019、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2020、2021年毕业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本次招聘的非事业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是指持有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机构出具的《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报考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14日;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工作人员须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曾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曾经受到开除处分;

    4.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仍处于禁考期限内;

    5.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聘用后即出现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情形;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招聘公告于2021年5月8日在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tjbh.gov.cn/)、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tjbh.gov.cn)、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网站(www.tjwzx.cn)发布。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等,均在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4日9:00-5月18日17:00。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14日9:00-5月18日22:00。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5月14日9:00-5月18日24:00。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本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招聘防疫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的岗位按实际报名情况开考,岗位数量不做核减。不能开考岗位信息将在报名网站公布,应聘该岗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选择改报其它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改报时间:2021年5月19日下午2:30-4:30。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后24小时之内在报名网上给予答复,报名最后一天的审查结果于当日22:00时前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招聘单位应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报名信息填写不全的人员,应注明缺失内容,并及时退回报考者进行补充。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经民政部门确认后,可减免报名费用。

    (三)笔试及资格复审

    (一)笔试

    卫生专技岗笔试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卫生专业知识考试两个科目。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与医疗卫生工作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交流理解能力、判断推理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和医学常识等部分;卫生专业知识考试为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医学知识(详见公开招聘考试应试说明)。

    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卫生专业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60%。非卫专技岗笔试科目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笔试时间:2021年5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1年5月27日9:00至5月30日9:00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提出各类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经区卫健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监督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执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不低于各类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后7个工作日后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tjbh.gov.cn)、天津市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cn)发布,报考者可登录查询相关信息。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组织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tjbh.gov.cn)、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网站(www.tjwzx.cn)发布。

    进入面试人员需持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报考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提供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且不满足岗位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应在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需不低于本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若笔试成绩相同全部递补。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岗位所需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5.与单位签订合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岗位要求的英语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具有海外工作经历一年以上的人员,不需要提供英语证明资料;

    7.岗位招聘条件所需的其它材料(如部分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方向证明等)。

    资格复审结果在资格复审当天向考生当面告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照报名网站通知要求,按时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四)面试

    面试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面试由医院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报名网站和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网站(www.tjwzx.cn)发布。面试采用答辩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本人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面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对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排列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他情形按有关规定执行。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cn)、天津市滨海新区卫健委网站(http://wjw.tjbh.gov.cn)、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网站(www.tjwzx.cn)公布。

    (五)体检

    按照统一安排,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聘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

    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好考察工作。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优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应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考察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对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

    医院将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信息在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tjbh.gov.cn/)、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tjbh.gov.cn)、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网站(www.tjwzx.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由单位法人代表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的同等人员标准执行。若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聘用人员中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聘用后不能直接兑现相应级别工资待遇,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职数情况,待聘任后再执行相应工资待遇。

    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对其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进行核验。对提供虚假证件者,取消聘用资格。验证费用由拟聘人员担负。

    (八)递补

    面试结束以后的各环节工作中,出现拟聘人员空缺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以笔试成绩排列高者确定递补人员,并严格履行有关程序。

    (九)备案

    聘用后,医院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区卫健委人事室,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部门)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违者按违纪处理。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防疫政策要求,如遇突发情况, 需对上述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公告发布网址发布调整信息, 并通过短信方式将相关安排发送至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请广大 考生及时关注。

    2.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号)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22-25893604

    联系人:苏老师 刘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 8:30-11:30 14:00-17:00

    监督电话:022-65305765

    报名技术支持及考务咨询电话:022—58077819。

    附件:《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一般事业编人员)》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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