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公告 |
为满足本单位用人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北京大学滨海医院)。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浙江路41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作为滨海新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承担着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承担滨海新区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等职责。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或技能;
(5)报考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8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部分岗位要求滨海新区户籍。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3.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将于2021年6月9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tjbh.gov.cn)和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网站(http://www.tjwzx.cn)发布。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地点和报名方式
1.护理部专技岗1、检验科专技岗
在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园中进行报名,委托天津医高专工作人员负责接收报名和资料审核工作(报名邮箱:jy60276923@163.com 联系老师:姜宇、杨冠男 联系电话 022-60307426)。此岗位不限户籍。
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6月15日8:00至6月17日16:30。
2.护理部专技岗2、泌尿外科专技岗、眼科专技岗、放射科专技岗、病理科专技岗、耳鼻喉科专技岗、康复理疗科专技岗、放疗科专技岗、中心实验室专技岗,以上岗位要求具备滨海新区户籍。在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进行现场报名(具体地点:第二教室)。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人事处组织报名,并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一次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6月15日9:00至6月16日16:00时止。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之比低于1:1 的,该岗位进行第二次报名, 第二次报名的岗位将于第一次报名及资格审核结束后,在原渠道进行发布。
第二次报名时,为保证剩余岗位开考要求,将应聘人员基本条件中“具备滨海新区户籍”放宽至“不限户籍”。第一次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第二次报名。第二次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与第一次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同一时间参加笔试。
第二次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6月17日9:00至6月18日16:00时止。
(二)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之比不低于1:1时, 则该岗位开考。
2.应聘考生提前下载填写《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报名表》。
3.报名时携带证件资料: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学历、学位、学籍验证报告,其中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相应工作证明,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红底)2张。
4.与单位签订合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5.应聘人员报名现场进行学历、学位、学籍验证及资格审查。请报名人员提前确认本人学信网可顺畅登录。
6.应聘人员必须按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填报,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笔试、护理专业技能操作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卫生专业知识考试两个科目。
2.笔试时间:2021年6月28日(周一)上午9:00至10:30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6月28日(周一)上午7:00至8:00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笔试阅卷结束后,单位人事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各类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经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执行。
(二)护理专业技能操作考试
1.护理部专技岗考生应大于等于所报岗位的笔试最低分数线方可参加护理专业技能操作考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护理专业技能操作考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护理专业技能操作考试的人数达不到要求比例时, 按照该岗位进入护理专业技能操作考试的实际人数进行考试。
2.护理专业技能操作考试地点在天津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3.护理专业技能操作考试时间:2021年6月28日(周一)下午(具体时间地点笔试时通知)。
4.护理专业技能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有关要求
1.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其中,护理部专技岗根据笔试、护理专业技能操作考试的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2的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护理专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tjbh.gov.cn)和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tjwzx.cn)发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查询相关信息。
2.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工作由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面试题目委托医院学术委员会命题。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5.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二)面试的组织
1.成立1个面试考官组,每个面试考官组由9-11名考官组成,其中设主考官1名。
2.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每位考官依据测评要素打分。计分时,保留主考官分数,其余考官分数,按每项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将保留分数的考官的分数累加平均,为该项要素得分,所有要素得分之和是应考人员的面试得分。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其中护理部专技岗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护理专业技能操作成绩×3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对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计划招聘数的,以笔试成绩排列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它情形按有关规定执行。相关信息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tjbh.gov.cn)和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tjwzx.cn)公布。
七、体检
招聘单位自行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聘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好考察工作。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对不宜聘用的人员,不予聘用。
九、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tjbh.gov.cn)和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tjwzx.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事业单位多种形式用工人员,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管理。由单位法人代表与受聘人员签订《天津市劳动合同书》,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招聘单位应对其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进行核验。对提供虚假证件者,取消聘用资格。验证费用由拟聘人员担负。
十一、备案
聘用后,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名册》,报区卫健委人事室备案。
十二、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部门)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违者按违纪处理。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22-2589360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举报电话:022-65665889。
附件1:《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计划表》
附件2:《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报名表》
2021年6月9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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