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区卫生健康委关于撤销天津铭远医院预防接种门诊的批复
索引号: 296-9885-2026-00216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文  号: 津滨卫疾控〔2026〕68号
主题分类: 卫生健康,医疗服务
成文日期: 2026-07-07
发文日期: 2026-07-10
有效性: 有效

天津铭远医院:

《关于申请撤销天津铭远医院常规预防接种门诊的请示》(津铭远办发〔2026〕1号)收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经研究,同意你单位撤销常规预防接种门诊。

你单位要按有关规定封存好预防接种工作相关纸质资料,做好公示、宣传、告知、沟通、协调等工作,及时通知、引导辖区内居民依据预防接种实际需求自行选择前往汉沽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接种;妥善处置预缴费退款、账号管理等后续事宜,待交接工作平稳有序后予以停止服务。你单位剩余免疫规划疫苗、非免疫规划疫苗由汉沽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接收,疫苗处置工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

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对涉及的预防接种门诊交接、关诊工作做好质量控制和技术指导。

特此批复。

区卫生健康委                  

2026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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