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1-12 10:28      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津滨卫公罚[2026]001号)
    案件名称天津爱尚七天宾馆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案
    程序类别普通程序
    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卫公罚[2026]001号
    行政相对人天津爱尚七天宾馆有限公司
    处罚事由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
    违反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处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6年1月9日
    行政处罚结果 警告,并处200元罚款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