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情况。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行政执法主体,被委托行政执法机构为天津市滨海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监督所)。
(二)行政执法人员情况。天津市滨海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监督所)现有持证执法人员95人。2025年度,新申领执法证8人,因工作调整、退休等原因申请注销执法证7人。
(三)行政执法案件情况。截至2025年12月16日,2025年度行政处罚案件共151件,其中普通程序72件,简易程序79件,办案量相较2024年度同比减少24.5%。应缴罚没款77.581万元,罚款金额相较2024年度同比减少50.67%。分析本年度案件减少原因如下:一是监管体系持续优化,源头治理成效显现。行业整体合规意识显著增强,日常监管与预防机制逐步健全,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得到一定遏制,案件发生数量相应下降。二是执法方式转型深化,服务指导前置发力。更加注重宣传教育与风险预警,通过常态化普法培训、针对性行政指导等方式,推动从业主体自觉规范经营,实现从事后处罚向事前防范的有效过渡。三是执法资源精准投放,重点领域高压震慑。在保持对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常态化监管的基础上,执法力量进一步向风险较高、问题易发的环节集中,通过强化抽查、联合整治等方式,形成持续震慑,压缩了违法违规行为的滋生空间。
(四)行政执法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完成情况。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关于落实2025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5年天津市卫生健康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完成医疗卫生、公共场所等专业监督检查及双随机工作。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天津市滨海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监督所)制定《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参公人员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2025)》,对执法人员从政治素质指标、重点任务指标、日常工作任务指标、单位日常管理指标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实行季度考核,有效提升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全年开展并完成国家双随机、区级双随机任务共860单,涉及公共场所、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用人单位等11个专业,涉及12大项检查事项。开展并完成天津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专项监督检查,天津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医疗美容服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春季、秋季开学期间学校、托幼机构专项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强“线上诊疗”监管,继续完成小微企业帮扶行动等重点工作。牵头联合区市场监管部门、医疗保障部门对15户医疗美容专科机构、20户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抽查工作;联合文化旅游部门对15家歌舞娱乐游艺场所,12家电影放映场所进行监督抽查;联合高新区社发局对高新区1户学校进行监督抽查;联合公安部门对10户宾馆旅店业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抽查;联合商务主管部门对9洗浴场所进行监督检查;联合人社部门对14户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进行监督检查;联合医疗保障部门对12户药店的消毒产品开展监督抽查;联合教育部门对15户学校和14户幼儿园的学校卫生进行监督抽查。综合运用多元化监管机制,多部门形成合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三)执法方式创新情况。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根据天津市卫健委制定的《天津市卫生健康领域初次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对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的当事人进行首违不罚,2025年度共完成首违不罚案例1件(公共场所专业)。
(四)执法队伍建设情况。2025年度,共组织开展3次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公共法律知识考试,2期卫生监督法治培训,2场案卷评析会,共计370余人次参加。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民法典专题培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视频培训会。开展公共场所、学校与生活饮用水、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和传染病防治监督等专业知识竞赛,以练代训,以赛促学。着眼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为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监督执法队伍奠定了坚实的基石。
(五)执法监督情况。2025年度,共对全年对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放射诊疗、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消毒产品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妇幼健康、采供血卫生等专业监督检查3809户次。2025年度共完成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72件;评查105件,其中普通程序61件、简易程序44件;下达内部稽查意见书3份,提出审查意见7条,做到普通程序案件审查覆盖100%。在2025年天津市医疗卫生监督执法优秀典型案例评选中我单位共有3件案件获评优秀典型案例。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
推进依法行政,持续开展卫生监督业务知识培训、案例研讨、现场交流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提升监督员法律素养、专业技能与履职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与过错追究制,完善并推行卫生监督回访机制,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与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
(二)持续强化卫生监督履职
保持打击非法行医高压态势,从严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加大典型案件曝光与宣传力度,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持续推进公共卫生“一体化”监督检查和医疗卫生“综合查一次”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深化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及时公示评级结果,引导公众健康消费。
(三)加强卫生监督宣传教育
1.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依托微信公众号、工作简报等平台,宣传卫生法律法规与健康知识,及时发布监督动态,积极营造依法行政、社会支持的执法环境。
2. 推动社会协同监督:健全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监督,提升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构建共管共治的卫生监督格局。
2025年12月16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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