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 2025-11-28 16:25      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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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津滨卫计罚[2025]002号)
    案件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医院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等案
    程序类别普通程序
    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卫计罚[2025]002号
    行政相对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医院
    处罚事由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等
    违反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
    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5年11月28日
    行政处罚结果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06.4元、罚款16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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