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津滨卫医罚[2025]021号) | |
| 案件名称 | 华夏医疗美容(天津)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
| 程序类别 | 普通程序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津滨卫医罚[2025]021号 |
| 行政相对人 | 华夏医疗美容(天津)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
| 处罚事由 |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
| 违反依据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
| 处罚依据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
| 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 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2025年8月18日 |
| 行政处罚结果 | 警告,并处10000元罚款 |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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