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6-16 09:18      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5060614480212817303)
    案件名称天津市顺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有效的指导、督促措施等案
    程序类别简易程序
    处罚决定书文号2025060614480212817303
    行政相对人天津市顺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处罚事由1.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有效的指导、督促措施、2.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3.未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施
    违反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3.《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
    处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四)项、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二)项、3.《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三)项
    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5年6月6日
    行政处罚结果警告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