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5060509190412816603) | |
| 案件名称 |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中医医院未按照规定定期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情况案 |
| 程序类别 | 简易程序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2025060509190412816603 |
| 行政相对人 |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中医医院 |
| 处罚事由 | 未按照规定定期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情况 |
| 违反依据 |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 |
| 处罚依据 |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 |
| 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 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2025年6月5日 |
| 行政处罚结果 | 警告 |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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