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5年滨海新区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296-9885-2025-00205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文  号: 津滨卫妇幼函〔2025〕132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5-14
发文日期: 2025-05-14
有效性: 有效

街镇,开发区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各托育服务机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448有关要求,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市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印2025年天津市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卫人口便函〔2025332要求,区卫生健康委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2025年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5515日至615日。

二、活动主题

普惠托育,科学育儿。

三、活动内容

(一)广泛宣传普惠托育政策。结合中央财政支持滨海新区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工作,宣传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支持政策和工作要求,宣传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降低托育服务价格、提升托育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政策举措。

(二)广泛宣传托育标准规范。宣传托育服务机构的设置标准、管理规范、保育指导、卫生评价、质量评估、消防安全、伤害预防等标准规范,不断提高托育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主要包括《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托育从业人员行为准则(试行)》《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托育机构卫生评价工作的通知》《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托育机构婴幼儿伤害预防指南(试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等。

(三)加强托育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滨海新区关于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实施方案》要求,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在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期间加强签约服务工作,组织开展辖区托育机构专业指导和业务培训各1次。加强职业培训和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全区托育机构保育师和育婴员岗位练兵、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四)广泛宣传科学育儿知识。依托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托育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服务阵地,针对婴幼儿成长规律和育儿家庭实际需求,综合运用入托体验、亲子活动、入户指导、科普讲座、视频播放等多元化形式,宣传科学养育理念,普及婴幼儿营养喂养、生长发育、疾病预防、回应性照护等育儿知识。活动期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会同属地和区融媒体中心开展优生优育科学育儿等方面专家讲座不少于2场。

(五)广泛宣传典型经验做法。宣传属地和单位在社区和用人单位托育设施建设经验做法,组织开展托育机构互学互看,开展交流学习,属地和托育机构在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创新托育服务发展思路和举措,以及先进的办托理念、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科学的育儿方法等方面的优秀经验。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本辖区和单位实际,周密计划部署,围绕“普惠托育 科学育儿”主题,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等平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

(二)各单位要统筹推进线上线下宣传,通过家长课堂、专家访谈、互联网直播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作用,积极宣传普惠托育政策和科学育儿知识,扩大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亮点,关注群众反馈,及时收集工作建议。2025616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和《滨海新区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与家庭发展工作室OA(user121

 附件:滨海新区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区卫生健康委

               2025514

 

   (联系人:区卫生健康委家庭发展室:陈敬华 马新玲;

            联系电话022-65305830  

             区融媒体中心:杜红梅

             联系电话:022-6562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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