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5050815154412820603) | |
| 案件名称 | 天津滨海北港综合门诊部(个人独资)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等案 |
| 程序类别 | 简易程序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2025050815154412820603 |
| 行政相对人 | 天津滨海北港综合门诊部(个人独资) |
| 处罚事由 | 1.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2.未及时运送医疗废物。 |
| 违反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2.《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
| 处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第(三)项、2.《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六)项 |
| 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 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2025年5月8日 |
| 行政处罚结果 | 警告,并处1000元罚款 |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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