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区卫生健康委关于撤销海滨街光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号院接种门诊的批复
索引号: 296-9885-2024-00611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文  号: 津滨卫疾控〔2024〕217号
主题分类: 卫生健康,医疗服务
成文日期: 2024-12-12
发文日期: 2024-12-12
有效性: 有效

海滨街光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关于滨海新区海滨街光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撤销三号院接种门诊的请示》(海光卫〔20247号)收悉。为继续做好辖区预防接种服务工作,经研究,同意撤销你单位三号院接种门诊,相关预防接种服务工作交由你单位常规预防接种门诊承接。

工作交接过程中,你单位要及时通知三号院预防接种门诊服务范围内居民,做好公示、告知、沟通、协调工作,做好账号管理等后续问题处置工作以及相关衔接工作,确保交接工作平稳有序。

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对两个预防接种门诊交接工作做好质量控制和技术指导。

 特此批复。

            区卫生健康委

2024121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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