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津滨卫传罚[2024]001号) | |
案件名称 | 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付庄村卫生室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案 |
程序类别 | 普通程序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津滨卫传罚[2024]001号 |
行政相对人 | 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付庄村卫生室 |
处罚事由 | 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
违反依据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 |
处罚依据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
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 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2024年11月11日 |
行政处罚结果 | 警告,并处5000元罚款 |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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