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8月份市爱卫办印发《天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津爱卫会发〔2024〕3号),并要求各区结合实际对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进行相应调整。
区爱卫办根据新区实际,对滨海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进行了相应调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请结合实际,对本部门本单位爱国卫生相关工作规则、制度、职责分工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推动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原《区爱卫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滨海新区落实健康天津行动推进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津滨爱卫会〔2021〕5号)同时废止。
附件:1.天津市滨海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
2.天津市滨海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区爱卫会
2024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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