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4110109244812814703) | |
案件名称 | 天津市润景花都大药房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消毒产品命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案 |
程序类别 | 简易程序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2024110109244812814703 |
行政相对人 | 天津市润景花都大药房有限公司 |
处罚事由 | 经营销售的消毒产品命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案 |
违反依据 | 《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处罚依据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
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 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2024年11月1日 |
行政处罚结果 | 罚款1000元 |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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