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 2024-11-01 18:10      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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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4102908423212815503)
    案件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中医医院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等案
    程序类别简易程序
    处罚决定书文号2024102908423212815503
    行政相对人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中医医院
    处罚事由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违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七条、第七十条第(四)项;《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四十一条第(四)项;《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四十一条第(四)项
    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年10月29日
    行政处罚结果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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