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8-09 16:46      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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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津滨卫放罚[2024]007号)
    案件名称天津滨海新区东江医院有限公司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案
    程序类别普通程序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卫放罚[2024]007号
    行政相对人天津滨海新区东江医院有限公司
    处罚事由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未按照规定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违反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处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项、《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项
    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年8月6日
    行政处罚结果警告,并处22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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