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津滨卫医罚[2024]021号) | |
案件名称 | 天津滨海中部新城诊所有限公司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
程序类别 | 普通程序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津滨卫医罚[2024]021号 |
行政相对人 | 天津滨海中部新城诊所有限公司 |
处罚事由 |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
违反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 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2024年7月29日 |
行政处罚结果 | 10000元罚款 |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43
联系方式:022-65305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