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8-02 18:26      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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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津滨卫医罚[2024]021号)
    案件名称天津滨海中部新城诊所有限公司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程序类别普通程序
    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卫医罚[2024]021号
    行政相对人天津滨海中部新城诊所有限公司
    处罚事由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违反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处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729
    行政处罚结果1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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