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8-02 18:25      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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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津滨卫医罚[2024]019号)
    案件名称天津自贸试验区和美康诊所(赵铮)未按照备案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等案
    程序类别普通程序
    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卫医罚[2024]019号
    行政相对人天津自贸试验区和美康诊所(赵铮)
    处罚事由未按照备案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等案
    违反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处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
    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729
    行政处罚结果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0元,并处2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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