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8-02 18:20      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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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4073015455012813803
    案件名称天津大卫口腔有限公司杭州道口腔诊所未按照规定校验等案
    程序类别简易程序
    处罚决定书文号2024073015455012813803
    行政相对人天津大卫口腔有限公司杭州道口腔诊所
    处罚事由未按照规定校验、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进行检测、未按照规定对放射工作场所进行检测
    违反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四十一条第(三)项
    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730
    行政处罚结果警告;并处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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