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4072216032512809803) | |
案件名称 | 天津滨海大沽街恺美口腔诊所有限公司未执行《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案 |
程序类别 | 简易程序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2024072216032512809803 |
行政相对人 | 天津滨海大沽街恺美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
处罚事由 | 未执行《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案 |
违反依据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
处罚依据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 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2024年7月22日 |
行政处罚结果 | 1000元罚款 |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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