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津滨卫职罚[2024]003号) | |
案件名称 |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中医医院未按照规定报告疑似职业病案 |
程序类别 | 普通程序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津滨卫职罚[2024]003号 |
行政相对人 |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中医医院 |
处罚事由 | 未按照规定报告疑似职业病 |
违反依据 |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条 |
处罚依据 |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四条 |
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 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2024年7月9日 |
行政处罚结果 | 警告,并处3000元罚款 |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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