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7-16 19:33      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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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津滨卫职罚[2024]003号)
    案件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中医医院未按照规定报告疑似职业病
    程序类别普通程序
    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卫职罚[2024]003号
    行政相对人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中医医院
    处罚事由未按照规定报告疑似职业病
    违反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条
    处罚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四条
    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年7月9日
    行政处罚结果警告,并处3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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