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津滨卫医罚[2024]017号) | |
案件名称 | 天津滨海新区嘉合中医门诊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案 |
程序类别 | 普通程序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津滨卫医罚[2024]017号 |
行政相对人 | 天津滨海新区嘉合中医门诊部 |
处罚事由 |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
违反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 |
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 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2024年7月8日 |
行政处罚结果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罚款20000元 |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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