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4042210560212816003) | |
案件名称 | 天津市信高设备制造实业有限公司未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案 |
程序类别 | 简易程序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2024042210560212816003 |
行政相对人 | 天津市信高设备制造实业有限公司 |
处罚事由 | 未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
违反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二)项 |
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 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2024年4月22日 |
行政处罚结果 | 警告 |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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