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津滨卫医罚[2024]004号) | |
案件名称 |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养生园老年养护院(设置的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养生园老年养护院医务室)未按规定制定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案 |
程序类别 | 普通程序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津滨卫医罚[2024]004号 |
行政相对人 |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养生园老年养护院(设置的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养生园老年养护院医务室) |
处罚事由 | 未按规定制定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
违反依据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 |
处罚依据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
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 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2024年3月12日 |
行政处罚结果 | 警告,并处10000元罚款 |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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