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津滨卫中罚[2024]001号) | |
案件名称 | 天津民乐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等案 |
程序类别 | 普通程序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津滨卫中罚[2024]001号 |
行政相对人 | 天津民乐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
处罚事由 | 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 |
违反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十二条第一款;《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
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 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2024年2月19日 |
行政处罚结果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0元,并处10000元罚款 |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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