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2-26 09:19      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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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津滨卫中罚[2024]001号
    案件名称天津民乐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等案
    程序类别普通程序
    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卫中罚[2024]001号
    行政相对人天津民乐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处罚事由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
    违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十二条第一款;《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年2月19日
    行政处罚结果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0元,并处1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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