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我区5月份控烟执法监督情况通报如下:
一、控烟执法监督单位和职责
1.区教体局、人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及培训机构的监督执法。
2.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文化、艺术、娱乐场所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监督执法。
3.区教体局负责公共体育场馆的监督执法。
4.区公安局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商场(店)、超市、书店等购物场所的室内营业区域,宾馆、旅店等提供住宿服务场所的室内公共区域的监督执法。
5.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客运公共汽车、长途汽车、电车、出租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船舶等公共交通工具内,以及售票厅、等候室、室内站台等室内区域的监督执法。
6.各开发区、各街镇负责辖区公园、公共浴室、餐饮等场所或者区域的监督执法。
7.区民政局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执法。
8.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机关、团体,控烟条例第六条第十一项规定的区域(控烟条例第六条前十项以外的单位和组织的办公室、会议室、餐厅以及向公众提供金融、邮政、电信和其他公共服务的室内区域),科技馆(宫)等科教场所,少年宫、档案馆、青年宫、运动健身场所或者区域的监督执法。
9.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机关及其提供公共服务的室内区域控制吸烟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
二、执法监督情况
(一)投诉举报
保税区、泰达街、新村街共接到群众投诉举报5件次,均已答复,环比下降58.3%。
(二)监督执法
各开发区、街镇和控烟执法部门等33家控烟执法监督单位均组织开展了控烟监督执法活动,组织执法人员按职责分工开展现场检查,5月份累计开展控烟执法1269次,与上月1335次相比,环比下降4.9%;出动执法人员2896人次,与上月2974人次相比,环比下降2.6%;成功劝阻334人次,与上月342人次相比,环比下降2.3%。
(三)行政处罚
5月份,新村街、新北街、大港街、汉沽街、寨上街、太平镇、中塘镇等单位发生控烟行政处罚事项,均为对个人处罚,累计9件次,与上月7件次相比,处罚案件数环比增长28.6%;处罚金额共计850元。其他各单位均未发生行政处罚事项。
三、存在问题
一是5月份以来,天气逐渐转暖,公众夜间生活时间开始增加,以餐饮、台球厅等为代表的消费休闲娱乐场所吸烟现象有所增多,禁烟区聚集性吸烟行为时有发生,违法现象较为普遍。二是各执法监督单位执法检查期间以劝代罚现象依然突出,无法真正对违法者形成制约。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控烟宣传
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控制吸烟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和社区群众充分了解烟草对周围同事尤其是对未成人身心健康的影响,知晓必要的吸烟尤其被动吸烟所产生危害的知识,使公众关注身边潜在的危险因素。同时,通过宣传倡导,大力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开展精神文明教育,促进公众自觉约束及改善不良行为。
(二)强化监督执法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6月份为全市控烟专项执法月,各单位要按照工作安排认真组织实施,针对监督对象突出执法重点,持续加强日常监督巡查,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同时,严格落实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规定,切实严格执法处罚,严禁以劝代罚、只劝不罚,向违法者传递正确的守法意识,约束好自身行为,逐渐形成社会性的共同认知。
附件:滨海新区2023年5月份控烟监督执法情况汇总表
2023年6月16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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