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天津港口医院设置成人预防接种门诊的批复
索引号: 296-9885-2023-00019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文  号: 津滨卫疾控〔2023〕14号
主题分类: 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
成文日期: 2023-02-15
发文日期: 2023-02-15
有效性: 有效

天津港口医院:

《天津港口医院关于设置成人接种门诊的请示》(津港医医〔2023〕3号)收悉,按照《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办法(2018版)和天津市预防接种门诊管理细则(2018版)的通知》(津卫疾控〔2018〕58号)要求,经组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对申报资料和现场进行验收,达到设置条件。结合辖区实际,同意你单位开设成人预防接种门诊,为我区7岁以上市民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有关工作要求。

特此批复。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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