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区爱卫办关于做好第35个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以及控烟重点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296-9885-2022-00016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文  号: 津滨爱卫办函〔2022〕28号
主题分类: 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
成文日期: 2022-05-24
发文日期: 2022-05-25
有效性: 有效

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

2022年5月31日是第35个世界无烟日,也是《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为积极推动《健康天津行动(2019—2030)》控烟行动的深入开展,贯彻落实《天津市控烟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根据《市爱卫办关于开展第35个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第35个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以及控烟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世界无烟日活动

各单位要以世界无烟日为契机,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互动性良好的线上线下宣传活动,鉴于目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活动以线上为主。

(一)活动目的

动员公众自觉不吸烟、主动戒烟、非吸烟者勇于拒绝二手烟,促进公众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共筑美丽健康家园。

(二)活动主题

烟草威胁环境

(三)活动内容

1.线上活动。

充分利用《滨海卫健》栏目,通过录制以“控制吸烟”为主题的专家访谈、以“5·31世界无烟日”为主题的公益广告,强化控烟宣传引导,提高公众对烟草(包括电子烟等新型烟草产品)危害环境及健康的认知程度,鼓励吸烟者到戒烟门诊就诊。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直播、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烟草对环境的危害,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吸烟者管控自己的吸烟行为,保持对自身健康的关注,公共场所文明用烟。同时,积极推广“中国戒烟平台”微信小程序(详见附件6),让戒烟方法宣传切实深入基层社区,引导有戒烟意愿的人群主动承诺戒烟。

各单位要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活动的开展,加强对《天津市控烟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普法宣传,大力普及社会控烟法律观念,培育吸烟者自律意识,强化公共场所使用烟草的自我约束,时刻保持对法规的敬畏之心。

2.线下活动。

各单位通过如专家义诊、健康咨询、科普讲座、电子屏展播、海报张贴、乡村喇叭、宣传材料自取等多种形式开展“5·31世界无烟日”主题活动,广泛传播吸烟有害健康、二手烟暴露危害及电子烟对未成年人侵害等相关知识,引导吸烟者文明吸烟、主动戒烟、非吸烟者勇于拒绝二手烟,推动“不让别人吸二手烟是一种高尚社会道德的具体体现”成为社会文明公序良俗。

二、做好重点工作落实

(一)加强控烟日常培训

要结合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世界心脏日、国际肺癌日等卫生健康主题日,以青少年、女性为重点人群,围绕烟草及电子烟危害以及无烟环境建设等持续常态化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将“5·31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进一步深化。

利用世界无烟日契机,各控烟监督行政执法部门要分类、分层次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控烟管理人员、专业人员、执法人员、志愿者及场所负责人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为各类场所培训和建设无烟环境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二)全面推进无烟环境建设

1.展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阶段性成果。

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厅字〔2013〕19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切实发挥控烟示范带头作用,严格按照《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指南》(附件1),规范制定无烟机关制度、设置本单位无烟环境,加强控烟管理和监督,巩固提升建设成果,确保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成效,同时,要积极推动本系统无烟环境建设,组织本系统公职人员严格按照《条例》和《通知》要求,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带头禁烟,并主动接受控烟监管和社会监督。

2.加强无烟学校建设。

保育、教育和培训机构的行政主管部门要推动“无烟学校”建成单位,按照《天津市无烟学校建设评分表》(附件3)开展自查自评,落实好无烟学校建设标准,在学生和教师员工身边营造浓厚的无烟氛围,培养学生逐渐形成健康的生活习惯。要将吸烟、二手烟及电子烟危害等控烟相关知识纳入学生健康教育课程,通过课堂教学、班会、党团活动、知识竞赛、板报等多种形式,切实营造健康文明育人环境、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促进青少年从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保障师生身心健康。疫情期间,要利用线上授课的时机,开设卫生常识课,积极开展烟草危害知识宣传,将吸烟、二手烟以及电子烟相关危害知识,通过课堂正确传输给学生及家长,发挥孩子对家长的监督作用,促使家长正确的对待吸烟危害,在家庭共同建造良好的生活无烟环境。

(三)加大控烟执法力度

1.做好日常巡查。

各控烟执法行政管理部门要不断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控烟知识和相关法规的学习培训,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监督执法能力;组织开展禁烟场所、控烟场所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投诉处理渠道,对投诉频次较高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

2.开展专项行动。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6月1日—6月30日全市集中开展“控烟执法专项行动”,各单位要加大对禁烟场所,尤其是公众投诉集中、吸烟现象严重的美容美发、健身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餐饮等公共场所的专项执法力度,切实降低二手烟暴露率。专项活动期间要做好检查记录,认真填写滨海新区控烟专项执法情况汇总表(附件4)和重点场所控烟检查情况台账(附件5)。

三、工作要求

(一)宣传材料可参考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天津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天津控烟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以“烟草威胁环境”“《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颁布十周年”为主题的海报电子版(详见附件7、8),制作版可在天津控烟微信公众号下载使用;以“二手烟(电子烟)危害健康及环境”为内容的宣传小视频可与区健促中心联系。

(二)活动结束一周内,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将世界无烟日宣传情况(含活动场次、覆盖人群、活动形式、典型照片等)和日常控烟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通过OA送至区爱卫会办公室。7月7日中午12点前,请各控烟监督执法单位将本次“控烟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报告,连同重点场所控烟检查情况台账、控烟执法专项月执法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一并通过OA送至区爱卫会办公室。

(三)各单位全年可向“天津控烟”供稿,加强对控烟执法、烟草危害、无烟单位建设等做法、成果的宣传,供稿内容包含监督执法案例、《条例》内容解读、烟草烟雾危害、工作动态等,形式不限,可视频(3分钟内)长图、图文并茂等。

附件:1.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指南

2.天津市无烟党政机关建设评估表

3.天津市无烟学校建设评分表

4.滨海新区控烟执法专项执法情况汇总表

5.重点场所控烟检查情况台账

6.中国戒烟平台微信小程序

7.2022世界无烟日海报电子版

8.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颁布10周年海报电子版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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