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296-9885-2021-00007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文  号: 津滨卫家发〔2021〕117号
主题分类: 卫生健康,医疗服务
成文日期: 2021-09-17
发文日期: 2021-09-22
有效性: 有效

区各医疗机构:

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津卫老龄〔2021〕443号)要求,经领导研究决定全区各医疗机构(符合文件要求的)进行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及创建范围

我区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医结合医院、老年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友善医疗机构创建率全覆盖。

二、创建流程

机构自评,填写《天津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申报表(区级)》,区级初审后报市卫生健康委复核。

三、加强组织领导

请各医疗机构高度重视,将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纳入卫生健康系统重点工作,确保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质量和进度。

请表册中的各医疗机构于9月30日前将《天津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申报表(区级)》报区卫生健康委。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申报表报委家庭发展室,邮箱:shshy-19698888@163.com。其他医疗机构的申报表报医政医管室。

附件:1.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

2.滨海新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名单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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