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医疗机构:
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津卫老龄〔2021〕443号)要求,经领导研究决定全区各医疗机构(符合文件要求的)进行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及创建范围
我区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医结合医院、老年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友善医疗机构创建率全覆盖。
二、创建流程
机构自评,填写《天津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申报表(区级)》,区级初审后报市卫生健康委复核。
三、加强组织领导
请各医疗机构高度重视,将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纳入卫生健康系统重点工作,确保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质量和进度。
请表册中的各医疗机构于9月30日前将《天津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申报表(区级)》报区卫生健康委。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申报表报委家庭发展室,邮箱:shshy-19698888@163.com。其他医疗机构的申报表报医政医管室。
附件:1.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
2.滨海新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名单
2021年9月17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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