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事项 |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1号),《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1号),《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条例》。
二、服务对象
天津市滨海新区范围内医疗机构内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
三、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滨海国泰大厦2114,8:30-17:30。
四、服务项目和内容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
五、服务流程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规定的途径解决医疗纠纷。
六、服务要求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规定的途径解决医疗纠纷。
七、投诉举报电话
投诉举报电话:022-65305874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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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标识码:1201160043
联系方式:022-65305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