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在卫生健康行业开展节水“光瓶”行动的通知
索引号: 296-9885-2021-00004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文  号: 津滨卫基建函〔2021〕482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成文日期: 2021-08-25
发文日期: 2021-09-03
有效性: 有效

泰达街、有关开发区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指示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按照市、区两级关于节水“光瓶”行动工作要求,结合新区卫生健康行业工作实际,在全区卫生健康行业开展节水“光瓶”行动工作,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区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节水“光瓶”行动,将节水“光瓶”行动同“光盘行动”对标对表,作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党组织要采取专题学习、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落实市、区两级政府关于开展节水“光瓶”行动的部署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节水光荣、浪费可耻”的理念。各单位要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完善制度,确保节水“光瓶”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公共机构率先垂范

有关开发区、泰达街卫生管理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在召开会议、举办展会、组织调研考察等活动时,应减少大容量瓶装饮用水的使用,可采用提供热水、小瓶装饮用水等形式。会场张贴、摆放节水“光瓶”等节水宣传标识。提供瓶装饮用水时,提示参会人员将水喝完,未喝完的随身带走,鼓励自带水杯。我委将对节水“光瓶”行动执行不到位的单位,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规范卫生健康行业节水管理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具体节水措施,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制度,实行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在主要用水场所张贴节水标识,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将实施节水“光瓶”行动纳入服务全过程,落实社会责任;同时,尚未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的医疗机构要做好2021年度区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

四、做好节水舆论宣传引导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新闻宣传,强化舆论引导,利用电子大屏、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方式节水“光瓶”行动宣传报道。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自行印制或播放市级部门发布的相关宣传海报电子版、宣传视频、宣传口号,并将相关图片于8月30日前反馈至委信息化与基本建设室邮箱:wjwghc@tjbh.gov.cn。

五、加强督导考核

我委将结合创文工作,加大对节水“光瓶”行动的考核力度。采用“四不两直”、集中检查、随机抽查、个别暗访、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节水“光瓶”行动执行不到位的单位督促整改。

附件:节水“光瓶”行动宣传材料




2021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梁俊,联系电话:65305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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