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57-9640-2021-00001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文  号: 津滨卫执法函〔2021〕464号
主题分类: 卫生健康,卫生健康综合监督
成文日期: 2021-08-13
发文日期: 2021-08-16
有效性: 有效

泰达街、各开发区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各有关单位:

现将《滨海新区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8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8〕38号),按照《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工作的通知》(津卫监督〔2021〕339号)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推行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基础上,探索构建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工作机制,健全卫生健康执法机制,切实提升监管效能。结合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制度、机制建立,形成政府监管、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工作局面。

二、工作任务

(一)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推进医疗服务的全员监管

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制度,定期开展依法执业自查。按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组织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加强培训,指导医疗机构全面掌握依法执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医疗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定期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强化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依法执业主体责任落实。

各医疗机构要建立依法执业自查制度,制定自查计划,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自查、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日常自查,根据风险隐患、医疗纠纷等情况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实现全过程持续改进。要通过自查自纠自改,教育引导全体医护人员,增强法律意识,坚持依法执业,热情服务,切实负起依法执业的主体责任。要探索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结果公示,落实院务公开、执业信息公示有关要求,保障公众知情权。要落实依法执业双承诺,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对照自查要求,向所在区域卫生监督执法部门递交《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并在院内醒目位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医务人员与医疗机构签订依法执业承诺书。要落实自查奖惩制度,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情况纳入本人年度考核,并与绩效分配、评优评先、职称晋升挂钩。

(二)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推进医疗服务的全要素监管

各医疗质量控制组和行业协(学)会,要充分发挥专业力量,担当行业引领使命,严格执行行业标准、规范执业行为、维护行业信誉等方式,引导各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严格自律,当好遵守法律法规的模范。各医疗质量控制组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检查,规范服务质量,提升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探索构建医疗质量控制与卫生监督执法联动工作机制,遵循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机结合原则,探索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与医疗质量控制组联合检查,规范行业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各医疗质量控制组和行业协(学)会要发挥行业推动作用,科学运用检查结果,发布典型案(事)例以及医疗技术、药品器械使用的风险警示,对行业内从业人员和机构开展专业培训和宣传教育。通过持续努力,在卫生健康系统实现监管结果多方应用的信息闭环,实现医疗卫生服务行业全面规范、全要素管理。同时,加强协(学)会、质控组织的领导与沟通协作,行业协(学)会、质控组织要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行政管理和监督执法做好参谋助手和技术支撑。

(三)加大政府综合监管力度,推进医疗服务的全系统监管

完善协同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区公安、市场监管、医保、环保等联席部门的监管联动。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哨点、眼线作用,在一定领域开展联合执法,强化监管结果的综合运用。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程序,做好部门案件移送和协查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建立信用监管。结合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结果、信用评价结果、校验管理、既往监督检查、投诉举报、不良记分等情况,建立医疗机构信用记录,公布严重失信者“黑名单”,并向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守信、失信及奖惩信息,使严重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全面发挥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作用,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使诚信水平显著提升。

(四)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推进医疗服务的全方位监管

落实普法责任,推进普法教育,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培训,提高社会公众法律意识,推动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的全方位监管。以问题为导向,采取卫生监督执法宣传、媒体跟踪报道、典型案例通报等方式方法,加强政府部门、医疗机构和媒体不同层面行业监督内外部合力。充分利用“扫一扫、就监督”放射诊疗设备公示内容,积极推进大众广泛参与,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充分用好12345全市统一投诉举报平台,畅通举报途径,规范线索处理程序,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积极借鉴建立有奖举报制度的做法,鼓励公众提供违法违规案件线索,逐步实现对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的全方位监管。广泛征求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制专家和社会监督员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的监管法规政策,提升监管工作法制化、制度化水平。

三、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1年7月底前)

结合本辖区及本行业实际,制订多元化监管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确定时间节点,认真抓好落实。

(二)实施阶段(2021年8月初至2021年10月中旬)

各单位按照工作方案,同步实施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医疗卫生多元化监管制度在辖区内具体实施情况,总结好的做法进行推广,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分类加强对各医疗机构的指导,坚持因地制宜,进一步探索医疗卫生多元化监管的新机制、新模式。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1年10月中旬至12月中旬)

各单位及时对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2021年10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区卫生健康委。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加强多元化监管的重要意义,将多元化监管组织推动工作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和推进医疗卫生综合监管的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创新。在全面开展四个方面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就某一方面深入推进,积极摸索出适合本辖区的多元化监管路径。

(二)梳理信息,促进联动。要切实加强对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各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要及时梳理行政处罚及行政管理相关信息及数据接口,对已有监管数据进行整合分析,加强监管数据对接,实现管理相对人自监管数据及行政部门监管数据整合。进一步建立完善和落实好协同检查、协同培训、协同办案工作机制,扩大综合监管范围及作用。

(三)争取支持,加强保障。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从政策措施、提供必需经费、人力、物力、技术支持等方面强化保障,为开展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四)泰达街、各开发区卫生健康管理部门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联系人:区卫生健康委综合执法监督室 肖金萍,联系电话:65305850,政务邮箱:user53@wsj.bhxq.tj.gov.cn;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室 窦克滨,联系电话:65305822;区卫生健康委中医室 张佩娴,联系电话:65305843;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室 刘虹娟,联系电话:65305879;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梁俊 ,联系电话:65305742;区卫生健康监督所 马文泰,联系电话:663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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