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各街镇:
为落实健康天津行动—控制吸烟行动,进一步推动无烟环境建设,根据《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2020年执行监测情况,持续推动重点场所控烟工作,按照市爱卫办工作部署,区爱卫办决定在全区开展无烟餐厅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无烟餐厅能够最大限度让不吸烟人群在餐饮场所免受二手烟造成的危害,使得更多的人群拥有健康、清洁的环境,减少二手烟暴露率,提升人群健康生活品质。
二、建设范围及数量
无烟餐厅建设对象为社会性营业餐饮场所(不含单位内部食堂、餐厅等)。
每个单位至少建设3家无烟餐厅,其中:大型餐饮1家,中型餐饮1家,小型餐饮1家。选择连锁品牌餐饮店开展无烟餐厅建设的,仅可确定1个连锁品牌中的1家餐厅作为建设单位;在商连体内开展无烟餐厅建设的,就餐区为开放式的视为1家(如:塘沽永旺),非开放式就餐区的仅可确定1家店铺,且只可选择1家商连体。
三、餐厅规模标准
大型餐厅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厅。
中型餐厅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厅。
小型餐厅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人以下(含75座)以下的餐厅。
四、建设标准
(一)室内无人吸烟、无烟头、无烟味;
(二)有控烟制度和有效的实施措施,且在餐厅显著位置展示;控烟制度应包括:控烟领导小组名单,各部门控烟职责,控烟检查,员工违纪吸烟行为奖惩措施,对食客进行有效劝阻等内容;
(三)室内无吸烟区域、吸烟室及吸烟工具;
(四)在入口处、就餐处,包间、卫生间等位置均张贴明显的规范禁烟标识;
(五)餐厅内有控烟宣传,如电子屏、控烟海报、控烟折页等;
(六)设有控烟监督员,能对场所内的吸烟行为进行有效劝阻;
(七)在显著位置悬挂或张贴“本餐厅室内全面禁烟”提示牌,并接受群众监督。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1年8月)
各单位对本区域内餐饮场所现状开展调研,按照上述餐厅规模标准确定建设对象范围;经与餐饮场所负责人充分沟通,达成无烟餐厅建设意向,确定建设对象,并于8月18日前将建设单位情况报区爱卫办。
(二)建设阶段(2021年9月)
各单位指导建设对象严格按照无烟餐厅标准开展相关建设活动,制定并完善管理制度,落实无烟餐厅规范要求,加强现场管理,劝阻吸烟行为,开展烟草危害知识宣传,营造无烟餐厅支持性环境。同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强化控烟执法,促进无烟餐厅建设标准落实。
(三)评估阶段(2021年10月)
10月初,区爱卫办结合无烟餐厅建设进程,对开展无烟餐厅建设的餐饮单位逐一进行评估验收,对未达建设标准的组织问题整改,全面落实无烟餐厅建设要求。向市爱卫办申报无烟餐厅建设单位,做好市级评估工作。
(四)社会公示阶段(2021年11月)
无烟餐厅建设单位经市爱卫办评估后,统一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期内出现举报违反无烟餐厅建设标准的餐饮场所经核实确认后,取消无烟餐厅资格;未出现举报的餐饮场所,市爱卫办将在场所内显著位置悬挂或张贴“无烟餐厅”标志牌,并在社会主要媒体予以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动落实,高标准严要求开展无烟餐厅建设活动,在本区域内打造出以无烟餐厅为代表的无烟场所标杆。
(二)各单位切实以无烟餐厅建设为抓手,推动落实餐饮场所控烟工作,并总结推广经验,以点带面,扩大建设范围,在公共场所逐渐形成区域性无烟环境,切实降低公共场所二手烟暴露率。
(三)各单位要加强已命名“无烟餐厅”管理,保持建设规范。日常巡查中,如发生以下情况,经确认核实,摘除“无烟餐厅”标志牌,并向社会公布:
1.当年内连续三次出现不符合建设标准的情况;
2.引发群众控烟投诉举报;
3.违反《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区爱卫办OA:user87
区爱卫办政务邮箱:wjwagwsgls@tjbh.gov.cn
2021年8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于 斌,窦占蕊;联系电话:65817085)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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