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1年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57-9640-2021-00001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文  号: 津滨卫疾控函﹝2021﹞433号
主题分类: 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
成文日期: 2021-07-27
发文日期: 2021-08-09
有效性: 有效

泰达街、开发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区已进入夏季高温季节。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1年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津卫职健﹝2021﹞312号)要求,切实做好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职业健康保护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中暑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好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现就依法做好2021年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防暑降温工作直接关系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要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岗位和重点人群,加强建筑施工、冶金等行业领域以及炉前工、环卫工、园林绿化、快递员等岗位和人群防暑降温工作,根据高温天气情况及时通过多种途径发布预警信息;要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户外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场所的防暑降温工作,合理安排高温天气户外防疫工作者的作息时间,切实做好高温季节疫情防控保障工作。

二、明确主体责任,强化措施落实

各级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指导,严格督促用人单位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要求,结合本单位作业特点,认真落实防暑降温有关规定和措施。用人单位要提前组织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岗位;要加强对劳动者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知识的培训教育,增强劳动者的自救互救能力;要根据生产特点和作业条件,结合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合理安排和调整高温作业时间;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在高温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要制定并完善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确保出现异常情况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查违法违规

各开发区卫生健康部门和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要认真做好防暑降温监督执法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要结合夏季高温特点,加强对易发生高温中暑行业领域和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认真贯彻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是否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是否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是否配备通风或降温设备以改善作业条件,是否合理安排或调整高温作息时间,是否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用人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要加强相关技术力量配备,合理安排人员、优化服务流程,提高高温作业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中暑诊断的服务质量,及时上报职业性中暑确诊和疑似病例信息。各医疗机构要提高中暑患者救治能力及水平,切实降低中暑患者死亡率。

四、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防护意识

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对高温危害及其防护措施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各类媒体平台,通过动漫、短视频、公益广告等通俗易懂、劳动者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防暑降温常识、急救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突出宣传重点,抓好露天户外作业等易发高温中暑行业领域劳动者的宣传教育,使他们了解高温危害、掌握高温危害的防护措施和个体防护方法,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造成中暑事件的发生。

防暑降温工作开展期间,各开发区卫生健康部门和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要及时将防暑降温工作图文、视频信息报送区卫生健康委,并于2021年9月20日前将防暑降温工作总结及防暑降温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委疾控。

附件:防暑降温工作情况统计表



2021年7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区卫生健康委联系人:高振山;联系电话:65305880;             电子政务邮箱:wjwjbyfkzs@tjb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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