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街、有关开发区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区属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企业医院、民营医院,委机关各工作室:
现将《滨海新区2021年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滨海新区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1年滨海新区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要求和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工作要求,着力防风险、保稳定、建机制、强基础,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开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持源头治理、防化并举、预防为先,最大程度消除各种安全风险,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结合单位实际,及时成立(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神圣职责,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加强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提升专业技能水平,确保各项工作措施无缝衔接、落实到位。
3.突出医疗机构主体责任落实。综合运用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培训、警示教育、经验交流等方式,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的责任体系,要健全完善主要领导全面负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更严格的管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到岗位到人员,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 “五到位”。要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4.继续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政策措施,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水平,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
5.继续强化消防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工作,健全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在属地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及时补齐消防工作短板,消除消防工作安全隐患,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做好消防器材、安全标志及各类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运行正常。
6.继续强化设备运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医用氧气站(瓶)、锅炉、压力容器、水、电、气设备及其它易燃易爆、医疗废弃物、污水处理等的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保管、使用、登记、检查、维护等各项规定,及时排查事故隐患。
7.继续强化施工安全管理。涉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单位,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专人专项负责,要严格安全生产标准,落实审批程序,督促建筑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排查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施工安全进行。
8.继续强化医疗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规范执行医疗护理技术常规和医疗设备操作程序,落实医疗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剧毒化学物品、放射源、毒麻药品、生物制品的管理,确保医疗卫生质量和医疗设备安全。要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核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诊疗条件及其从业人员资格,严把医师、护士准入关,坚决取缔非法行医。
9.继续强化车辆安全管理。进一步督促指导落实车辆管理制度,加强执法用车、业务用车、救护车的安全管理,利用“交通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定期组织车辆驾驶员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防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用车安全。
10.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充分利用会议、专栏、院报、视频、网络和温馨提示等形式,建立教育和培训档案。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重点抓好新员工上岗前、转岗员工的培训,形成“人人知晓、人人重视、人人参与、时刻防范”的安全生产工作局面。抓住“安全生产宣传月” “11.9消防日”等有利时机,采取制作展板、悬挂横幅、印制宣传资料等途径,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提升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主动防范意识,各医疗机构要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实战演练。切实提高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11.加大专项检查力度。根据区相关部门的安排,及时制定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专项检查方案,做到重点突出、方法得当,及时发现整改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同时重点以“元旦”“春节”“两会”“国庆”节假日及重要会议等特殊敏感时期为节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2.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隐患督查督办制度,及时对责任追究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评估,对履职不力、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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