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的通知
索引号: 16-9885-2021-00033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文  号: 津滨卫疾控函〔2021〕161号
主题分类: 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
成文日期: 2021-03-15
发文日期: 2021-03-15
有效性: 有效

各医疗卫生机构,委机关相关工作室: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区文明办《关于进一步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的通知》(津滨文明办〔2021〕5号)要求,确保我委承担的医疗卫生志愿服务行动顺利实施,将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并请做好工作落实。现结合2021年滨海新区继续深化志愿服务工作要求,将我委2021年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医疗卫生志愿服务行动任务分解

1.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义诊工作由委疾控室牵头,委医政医管室配合。委疾控室负责组织区疾控中心、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活动。委医政医管室负责组织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组建医疗服务志愿队,开展义诊活动,并与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同联动开展医疗志愿服务活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主动承接相关志愿服务活动。

2.健康知识宣传工作由委爱卫室牵头,区健康促进中心负责落实,区疾控中心发挥专业技术指导优势积极配合,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动配合做好辖区内健康知识宣传工作。

3.心理辅导活动由委疾控室牵头,塘沽安定医院、汉沽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4.无偿献血宣传活动由委医政医管室牵头,塘沽中心血站负责落实,区健康促进中心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区卫健委相关工作室和区级专业预防保健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区文明办志愿服务常态化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医疗卫生志愿服务行动,要将常态化志愿服务要求与本部门、本机构日常工作进行有机结合。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志愿服务活动,需要区级预防保健机构进行专业技术指导或二级及以上医院配合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需要在活动前一个月报区卫健委进行协调安排。

3.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于3月18日(周四)前将2021年志愿服务活动计划、志愿队伍名称及组成人员报委疾控室。

4.区卫健委相关工作室和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于6月30日和11月30日前将志愿活动总结(含文字总结、照片、签到记录、影像资料等)报委疾控室。


附件:1.关于进一步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的通知

       2.滨海新区2021年医疗志愿服务活动计划表

       3.滨海新区2021年医疗志愿服务队伍详情表

       4.活动宣传活动横幅样式模板


2021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区卫健委疾控室联系人:韩鹏;电话:65369030;电子邮箱:wjwjbyfkzs@tjb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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